经摸底调查,今年我区共有31名“四残”儿童符合残疾儿童康复护理补助条件,共发放补助金14.69万元,其中残疾儿童最高补助8400元。
《海沧区残疾儿童康复护理补助办法》是我区在全省率先制定的,分别对听障儿童、智障儿童给予500元/人/月补助,自闭(孤独)症儿童给予600元/人/月补助,脑瘫儿童给予700元/人/月补助,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