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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 高层次人才服务站
来源:编办 日期: 2017-04-07 字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075878997045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6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厦门市海沧区 高层次人才服务站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厦门市海沧区 高层次人才服务站(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台湾人才服务站)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全区人才工作;对接各级高层次人才引才计划,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的各项服务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法定代表人

  林德智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海沧区委员会组织部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1

  24.6

  网上名称

  厦门市海沧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站.公益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本单位在本年度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实际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使用的印章、标牌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无擅自增加名称的行为;实际的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同一地址;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为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全区人才工作;对接各级高层次人才引才计划,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后的各项服务工作。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如下:    一是积极参与招才引智。全区累计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13人,总量居全省各县区之首,推荐辅导8名人才入围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人才评审答辩,占全省入围人数半壁江山,创历史新高,9名人才(团队)入围省“百人计划”实地考察,占全市入围数近四成。二是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参与起草《海沧区青年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推行“货币+实物”人才住房优惠模式,缓解人才住房压力。参与组织全区18个部门开展“海纳百川”政策评估和全区人才发展环境调研,围绕“3+2”产业链群,发放调查问卷表387份,举办人才企业座谈会9场,走访企业50余家,收集意见建议200多条,摸清重点企业、人才需求,梳理人才政策成效,以问题导向和企业需求作为政策修订完善依据。三是促进对台人才交流。以台湾青年人才为重点,参与兑现《海沧区引进台湾人才暂行办法》、《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实施意见》,举办台湾人才、台资企业扶持政策兑现仪式,向15家台企137名(次)人才发放住房、社保等九大类补助共计341万元,目前海沧区聚集各类台湾人才800多名。四是主动提供专业服务。参与成立人才工作联络员队伍,推行“双百计划”扶持资金兑现联审制度,组织召开厦门人才政策海沧专场宣讲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培训会等活动,帮助人才充分了解各级政策、用好政策。今年以来全区兑现人才企业扶持资金4345万元,发挥“人才移动服务站”一线服务功能,接待现场咨询160余人次、实地走访人才企业150多家(次),帮助解决人才子女就学等实际问题145个。五是搭建人才交流平台。组织开展“我与人才共成长”等主题活动,通过“政府+人才”,以活动补贴形式,支持特宝生物牵头开展首届生物医药港精英团队挑战赛,探索创新人才交流新模式,支持力品药业举办生物医药国际化发展论坛,提升海沧生物医药产业影响力,协助区拔尖人才举办首期设计师沙龙,营造人才抱团发展的良好氛围,开展首期高层次人才区情研修班,帮助人才扎根海沧,加速企业发展。五是积极开展宣传推介。继续利用“9?8”投洽会、“双百计划”评审会等重要活动平台及各种场合,主动宣传推介我区人才优惠政策,累计发放“海纳百川”人才政策宣传材料近两千份。利用好海沧高层次人才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资源,全年推送信息116条,点击数量10万人次,进一步扩大了“海纳百川”的品牌影响力。 本年度工作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行为;事业单位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与实际的负责人一致;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无接受捐赠、资助;自核准登记后无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依法纳税;无违约和社会投诉现象;无涉及诉讼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和审查的事项。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7-03-29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填表人: 吴琴眉 联系电话:15985805007 报送日期:2017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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