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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归国中国公民办理户口
来源:公安分局 日期: 2017-04-05 字号:

  事项名称:海外归国中国公民办理户口

  事项类别:其他[2771]

  服务类型:户籍身份[2893]

  字母索引:H[2846]

  受理单位:厦门市公安局

  是否政务大厅办理:

  受理依据:《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

  《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

  申办材料: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居住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定居证》或《办理户口通知单》。

  申办条件:因出国定居、留学、探亲、劳务等事由被注销国内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及其在外所生子女,申请在本市落户。

  办理程序: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准后,凭上述所需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

  是否收费: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冬令:下午14:15-17:15,夏令:下午14:45-17:45

  承诺时限:手续齐全由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承办部门处室: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市公安局户政处):2034304 ;咨询电话(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2022329

  政策法规:《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

  《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

  是否可以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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