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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发房屋产权证书应提交哪些材料?
日期: 2014-10-22 字号:

  答:房屋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房屋产权人应当向登记部门书面报失,并在本地、市主要报纸或者登记机关指定的报纸刊登声明;声明发布后满九十日无异议的,可以申请补发房屋产权证书。

  申请补发房屋产权证书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遗失、灭失原因的书面说明和承担法律责任的具结保证书;

  (二)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证明,单位房屋还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

  (三)刊登遗失、灭失房屋产权证书声明的报纸。

  补发的房屋产权证书应当注明“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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